GLFJ2500420-06HWGH(A地块)电梯采购最高限价公示
2025-08-28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GLFJ2500420-06HWGH(A地块)电梯采购最高限价公示
江苏/南京-2025-08-28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市交易中心) 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地块)电梯采购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地块)电梯采购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根据****年*月**日发布的有关金燕路西侧地块保障房建设项目(*地块)电梯采购澄清修改文件,我司有如下疑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项目规范》(************)和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设有电梯的住宅单元,应至少有*台电梯满足下列尺寸要求: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深度不应小于*.***。且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轿厢面积应***;*.***,若按澄清文件所述尺寸,轿厢面积已超*.***,该轿厢尺寸要求直接违反电梯相关规范,将导致电梯无法验收。

为确保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保障担架电梯功能合规性与验收顺利,请贵单位将本项目担架电梯轿厢尺寸修正为******×******(宽×深)。此尺寸既满足《住宅项目规范》《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中“深轿厢适配担架”的核心要求,其计算面积(*.****)亦符合******载重电梯轿厢面积***;*.*㎡的规范限制,可有效规避验收风险。

回复:本项目担架电梯电梯井道尺寸(***********)对应轿厢尺寸修改为(*********)。其他电梯轿厢尺寸按第二次答疑执行。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安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江宁区东山街道万福路*号大里聚福城觅秀西园*栋
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号宏普捷座***室
联系人: 吕炎恒
联系人:
张芳
电话: ***********
电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 ************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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