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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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小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玉融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号六安西商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区***** 中标金额:叁佰柒拾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鸡(鸭)肉、猪肉等 品牌:六安市泰宏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六安市佳有商贸有限公司等 规格型号:鸡(鸭)肉(鸡(鸭)大腿或鸡(鸭)胸脯肉),配送包装的冷鲜肉,每包***~****;新鲜猪肉(猪肉修除皮、筋、血管、骨头、淋巴等后,剩下部分的瘦肉比例不少于 **%)。 数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单价:食材单价参照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同期“六安城区市场价格”食材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综合折扣率**%;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发布的食材价格,食材单价由区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或者由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价格咨询公司出具的同期价格询价报告*综合折扣率**%。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修映、张家如、陈西超、王代林、马菊、郑文明、王善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座****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小学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学府东路与淠河路交叉口往东约***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栋*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话:************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小学*********年度校园餐食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