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28
江苏/南通 中标结果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通-2025-08-28 00:00:00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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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吊塔、无影灯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通国信医药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新胜路***号迈普科技园**幢***室

被投诉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人民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健康路*号

相关供应商:南通青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号京扬数码城*幢***室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核实,已中标供应商(南通青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产品,产品参数具有明显的不符合项,不能全部响应和满足招标要求,但技术分获得不合常理的高分。\**.我司于****年*月**日,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递交了质疑函,质疑函中提到了质疑事项十二条,并明确要求对方提供证明材料。对方的答疑函中,未能提供包括说明书、检测报告等任何一条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对于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的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诉请求:基于招标要求,逐一复核已中标供应商南通青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调取评标现场的录音录像文件,确定评审现场评标是否有倾向性。若以上信息核实,请求撤销南通青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对其虚假应标的行为递交上级部门处罚。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鉴于招标文件与法律规定不相适应,该项目应予废标。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其他投诉事项不再审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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