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采投〔2025〕5号)
河北/沧州-2025-08-28 00:00:00
|
|
|
| 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青财采投〔****〕*号) |
|
|
|
|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青县人民医院医保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玥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号新基 业物流大厦*号楼***室
被投诉人:青县人民医院 地址:青县南环西路**号 被投诉人: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青县新华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燕大燕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渭水道*号软件中心一层
四、基本情况 “青县人民医院医保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和****年*月**日,河北玥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青县人民医院、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玥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恶意控标,操纵招标结果
投诉事项*:质疑回复敷衍,未履行法定责任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青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局在审理本次投诉事项中发现,第二次的招标文件第**页“*、其他设备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台服务器,但没有明确*台服务器是单独报价,还是含在“***综合管理系统”中报价,属于采购需求制定不规范,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本项目废标,重新招标。
|
执法机关名称:
青县财政局
****年**月**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