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付款条件 | 达到付款条件起**日 | 支付合同总金额**% | 是否为履约验收期 |
| * | 每月组织项目考核,考核合格后,乙方提供等额发票**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 **个工作日内 | 合同总金额/** | |
| * | 季度提成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约定执行。 | **天内支付 | 季度提成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约定据实支付 | |
| * | 半年度服务奖惩按长沙市机关大院食堂服务评价方案执行 | **天内支付 | 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以**分为基础分,每少一分扣除半年度服务费*‰ | |
| * | *、建立食堂间的竞争机制,设定食堂应完成的年度营业额(不含包厢消费,下同)目标任务(经测算,一食堂约****万元、二食堂约***万元)。食堂超额完成年度营业额目标任务的,每超过**万元,奖励*万元;未完成年度营业额目标任务的,每少**万元,扣减*万元。 *、试行一年后可视情况调整。 | **天内支付 |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三奖惩方案据实支付 | |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湖南一品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无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岳麓区岳麓大道***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采用分期验收。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验收一次。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如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甲方指示乙方实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导致侵权,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如双方在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面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与原合同一致。。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本项目由甲方授权长沙市直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食堂管理方,负责合同服务期内对乙方的日常工作开展监管、评价及考核。*.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变化调整招标文件第四章约定的所有服务要求,乙方须全力配合,甲方不再另行安排服务费。*.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上报主管部门的处置,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约定对乙方进行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考核奖惩机制*.*月度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月度考核细则。*.*半年度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服务评价方案。*.*竞争机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奖惩方案。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接受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甲方及甲方授权的管理方的指导监督。*.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要求实施项目,履行承诺,保证质量。*.乙方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管和评估,并向第三方提交监管和评估所需的所有项目信息和资料。*.乙方所聘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置,报管理方后视情节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乙方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办公用房及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未遵守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服务要求,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约谈并视情况扣除乙方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未遵守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约定的人员配置,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少*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月管理服务费用*%**%。*.乙方未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用工,未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会保障金。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约谈,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乙方应遵守管理方的规章制度,对管理方日常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甲方根据考核细则予以扣分。*.乙方所聘员工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杜绝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物资被盗、丢失或损毁的,须按原值的*倍赔偿,并追究乙方和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乙方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觉树立节约意识,合理利用边角余料,杜绝食材浪费,同时根据管理方的要求做好成本控制。工作人员造成原材料浪费,按原值的*倍赔偿;工作人员私拿等物品,按原值的*倍赔偿,同时管理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的*‰**‰,乙方立即予以人员调整。*.乙方与甲方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内,未按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投保额为本项目投保,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月管理服务费用*%**%。直至整改完成。**.合同终止时,乙方应配合进行物资清点,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按原值的*倍赔偿。**.乙方要配合管理方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专业清理工作,并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协助管理方适时开展燃气设备设施的检验;对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须立即整改;因乙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经权威部门认定为乙方责任的,视情节严重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并承担管理方损失。**.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未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月管理服务费用*%**%,直至整改完成。**.乙方在接待大型会议餐过程中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如因卫生、品质、服务等方面导致的一般投诉,甲方有权在当季提成中扣除***元/次。**.乙方需严格遵守管理方的财务制度,不得谋取私利,未经甲方许可严禁收取现金和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等进行收款。如违反此项并经查实,甲方视情节严重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乙方负责承担管理方损失。**.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未达到项目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对当月考核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乙方在履约期内未达到及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配置,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未调整到位的,每一例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乙方在履约期内未达到项目工作要求的,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未调整到位的,每一项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中标供应商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国家及地方社保政策规定,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确保人员社保缴纳率达 ***% 。采购人有权在项目执行期间,要求中标供应商按月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含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电子回单等),或通过官方社保平台核验缴纳情况。如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全员缴纳社保,采购人自行在结算中扣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成本补偿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服务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出台有关终止机关食堂运营的政策、文件或做出相关决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项目并追回已付项目经费、项目荣誉和奖励。*.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食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群体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该项目所聘员工发生恶性群体上访事件、群体怠工、罢工事件;*.*乙方该项目所聘员工在机关食堂、宿舍有集体黄、赌、毒的行为或发生群体性恶性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等违法违规事件;*.*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食堂重大投诉经查实全年累计*起以上;*.*甲方对机关食堂下达的日常检查整改通知书,乙方多次拒不接受或屡不整改落实,并经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致认定;*.*乙方在食堂服务半年度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乙方在项目服务期内,须对甲方所有工作进行保密,如有泄露并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舆情的;*.乙方将甲方食堂私自转让、对外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利用管理方资产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赔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