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车用配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
2025-08-28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2025年车用配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第1次]
安徽/宣城-2025-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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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年车用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年车用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凯淼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京商商贸城*区商业*****;

成交综合费率:**.**%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飞泓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王子楼西***号**幢***室;

成交综合费率:**.**%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南翔汽车城**栋***号

成交综合费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总价包干共计****元整,每家中标供应商缴纳代理费****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号,联系电话:************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发包人:泾县鑫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号

联系人:董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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