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881001)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08-28
广西/桂林 变更澄清
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881001)更正公告(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西/桂林-2025-08-28 00:00:00

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 项目招标编号:********************)更正公告(一)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告网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发布。
六、更正(澄清)内容: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现更改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工期”中原为:“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 ** 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递交时间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