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总队采购气相色谱仪及气质联用仪维保服务
2025-08-26
重庆 招标采购
刑侦总队采购气相色谱仪及气质联用仪维保服务
重庆-2025-08-26 00:00:00
重庆-2025-08-26 00:00:00
公告中
刑侦总队采购气相色谱仪及气质联用仪维保服务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发布时间:********** **:**
浏览次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对刑侦总队采购气相色谱仪及气质联用仪维保服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 需求描述: 刑侦总队采购气相色谱仪及气质联用仪维保服务(详见附件竞采文件) 展开
| ¥****** | *(项)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 **:**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是
*、文件上传说明:
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实施周期:*** 天
*、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北碚区
(二)报价要求:
竞采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各种应纳的税费,采用人民币方式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期限应至少覆盖至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否则供应商应以其它方式补足;履约保证金依据“渝财采购〔****〕**号” 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付或者减少支付预付款。
供应商每年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预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支付供应商**%预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采购人向供应商的合同尾页指定账户付款的,无论供应商是否收到,均视为采购人已履行完毕相应的付款义务。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变动的,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风险及损失由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付或者减少支付预付款。
供应商每年服务结束后,经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预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支付供应商**%预付款,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采购人向供应商的合同尾页指定账户付款的,无论供应商是否收到,均视为采购人已履行完毕相应的付款义务。供应商指定收款账户变动的,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风险及损失由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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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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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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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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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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