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28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水文测站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江津区水文测站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可研的函》(津水文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水文情报数据收集的完整性,进一步做好数据分析和水文预警预报工作。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水文水资源管理站。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津区各相关镇街。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年江津区水文测站水毁站点恢复改造。对项目区**座水位站水尺进行维修,对其中*座水位站气泡水位计进行维修,对*座水文站进行维修,以及对各站点损坏及老化的设备进行更换,对*座水文站及**座水文站防汛测点视频监控平台进行并网接入及调试。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万元,独立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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