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28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华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南华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研的函》(津住保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关于实施南华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的请示》(公文办件〔****〕****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小区消防设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主要改造范围为南华小区*组团、*组团、*组团、*组团,主要建设内容为泵房、喷淋、消火栓系统改造,改造面积约******²,新建生化池约****³,防火门约***樘,配套完善电气、通风空调等附属设施改造。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年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振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南华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 |||||||
分享文章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