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5-08-28 00:00:00
团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团土告字[****]**号
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团风县******* **等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 坐落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供地 状况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 | 团风县淋山河镇护林岗村,****国道南侧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年 | ≤*.* | ≤**% | ≥**% | **米 | 现状 | ** | ***.** |
| ********* | 团风县马曹庙镇马曹庙村,新****与旧****交叉口西南侧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年 | ≤*.* | ≤**% | ≥**% | **米 | 现状 | **.* | ***.**** |
| 地块特别说明:起始价由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成本加土地价款构成。*********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成本、土地价款分别为**.**和**.**万元;*********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成本、土地价款分别为**.****和**.**万元。两地块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由团风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受让人须支付地上建筑物价格,且纳入土地成本。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出让要求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团风县政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
五、申请人须向出让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以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挂牌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拍卖主持人将在挂牌出让地点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各位竞买人是否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佣金、公证费由竞得人支付)。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团风县广场路*号
联系电话: 熊先生 ************
户 名: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风支行
账 号: ********************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