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虎财采投处〔2025〕32号
2025-08-28
黑龙江/鸡西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虎财采投处〔2025〕32号
黑龙江/鸡西-2025-08-28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虎财采投处〔****〕**号
作者:虎林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玉米深加工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沐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福康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金鼎国际小区**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供应商:开原市玉丰粮食烘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开原市经济开发区中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虎林市玉米深加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包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预中标人开原市玉丰粮食烘干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及虚假声明函谋取中标,属于无效 投标。

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虎林市玉米深加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包号:*的项目文件进行审查。 关于投诉事项*,经核实,投诉人投诉的理由与事实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该投诉缺乏法律依据。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虎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虎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虎林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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