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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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六安学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六安学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巅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以北,玉屏路以东芙蓉路标准厂房综合服务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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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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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六安学校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强化学校后勤管理,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本学校食堂经营权实行对外采购承包经营,六安市毛坦厂中学北校区食堂在校就餐总人数约****人,提供早、中、晚餐,自愿就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以续签,续签不超过*个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
五、安全状况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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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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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汇实验学校食堂 |
合肥中汇实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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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育英高级中学食堂 |
合肥育英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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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庐江第五中学食堂 |
安徽省庐江第五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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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技师学院食堂 |
安徽合肥技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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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特殊教育中心食堂 |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艳梅、李祥、汪晓玲、汪朝菊、伍连成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包文件约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地址:六安市安丰大厦五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信息
名 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六安学校
地 址:六安市金安开发区新安大道与启明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安丰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校长、江工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