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
2025-08-27
四川/南充
中标结果
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
四川/南充-2025-08-27 00:00:00
四川/南充-2025-08-27 00:00:00
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网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蓬安县相如镇铧厂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成都南山维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 **** 号 ** 栋 ** 层 **** 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肠内营养制剂配送服务 | *(批) | ¥*,***,***.** | ¥*,***,***.** | 一、质量要求 (一)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破损、质变等现象。供应商所供产品的有效成分应符合标准要求,且所供产品相关要求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标准执行,若在合同执行中有新标准施行,则按新标准执行合同。如发现有以上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配送的产品出现破损、质变等现象或未按采购人的要求配送,供应商须在*天内为采购人更换合格产品,并且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应的违约责任。退换或由此引发的患者投诉由供应商负责。如超过*次出现此类情况,视同严重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若在验收人员抽检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给予警告并进行退换货处理;发现质量问题达*次者,视为情节严重,采购人给予供应商处罚当次采购产品款项的*%;处罚超过*次,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医疗事故或纠纷或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视同严重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五)供应商每批次产品在配送时都须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保证产品到货入库的剩余有效期不低于该产品有效期时长的三分之二,且保证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