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unit}]
2025-08-27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unit}]
安徽/宿州-2025-08-27 00:00:00

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

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 同类项目:工作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询比,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成交价(元)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艾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体: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璧县人民医院

****年*月**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中标公告(签章).***
,

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 **********

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灵璧县人民医院工作服采购项目”(**************)澄清公告如下: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注:如有其它条款约定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此澄清公告为准。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采购人:灵璧县人民医院

电话:张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钢、王坦

电 话:***********、***********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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