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5-08-27 00:00:00
锡矿山核心景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七里江社区路口至玫瑰花海等扩建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锡矿山核心景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七里江社区路口至玫瑰花海等扩建项目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年*月**日 |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 |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锡矿山红军长征公园事务中心(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协和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锡矿山核心景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七里江社区路口至玫瑰花海等扩建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冷财采计[****]****** |
*、项目内容:本工程为锡矿山核心景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七里江社区路口至玫瑰花海等扩建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砼路面、排水沟、沟盖板、挡土墙、波形护栏、砼仿木栏杆、清除地被植物、石板铺砌休息平台及人行游步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是否分包:否 |
*、项目负责人:李益路 |
*、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小写:*******.**元 |
大写:壹佰壹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 |
*、具体标的见附件。 |
*、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
*、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本工程不支持预付款,乙方凭冷水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表》到甲方进行结算,按工程整体时间节点共分二次支付,①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施工期满 ** 天,且完成总工程量的 **%以上,按实际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支付(含变更、签证工程量),②第二次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签约合同总价的**%。剩余款项待财评、审计作出结算结论后,方可申请支付。(如果财评、审计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一年后出结论,则剩余款项全额支付:如果不足一年,则剩余款项中需暂留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竣工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后**天完成(乙方需考虑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情况,工期不得顺延)。 |
*、地点:冷水江市 |
*、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冷水江市锡矿山红军长征公园事务中心 |
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 份,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锡矿山红军长征公园事务中心会议室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