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8-27 00:00:00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关于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用地报批服务的磋商公告
受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之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用地报批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用地报批服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四、主要采购需求:江苏省汾湖高新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韩棚路等道路工程)用地报批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为按实结算,以成交单位完成服务工作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为止。
五、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无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也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响应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响应单位符合“(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注: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六、参加磋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每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现金收讫),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购买地点: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七、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号华信大厦**楼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磋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始
*、磋商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号华信大厦**楼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发展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号
电*****;*****;*****;话:******************;*****;*****;联系人:宋思远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邮编:***********;*****;*****;
电话/传真:*************/*************;*****;联系人:朱晓芹*****;卢君悦
九、公示期: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请各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一、本公告发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具体以上述网站为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