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5-08-27 00:00:00
关于鹤山市双合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鹤山政府网发布的鹤山市双合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公告:“鹤山市双合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把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 邮箱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鹤山市双合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把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 邮箱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 *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 **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
三、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修改为: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异议期限: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即****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异议; |
四、原招标文件第*页“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采购需求*.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预算 | 中标供应商(资格)数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 供货期 |
*包 | 肉类(含鲜肉类)、水产品 | ¥***.*万元 | *家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包 | 蔬果类、副食品类(含调料、干货、面、鸡蛋、奶类、粮油米类等) | ¥**万元 | *家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需要落实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
(*)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顺序进行评审,包组号评标顺序:*包→*包。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包组、*包组各采购*家供应商,学校建立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制度给予罚款、暂停供货资格、退出等处置。暂停供货期间,由第二中标人承担供货任务,如某包组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规定取消供货资格的,由学校按鹤山市双合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递补确定下一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按照“*+*”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学校月度考核平均结果为**分以上(含**分),经学校确认后,可续签*年合同。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提前终止合同。
现修改为:
预算金额:***.*万元
(*)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采购预算 | 中标供应商(资格)数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 供货期 |
*包 | 肉类(含鲜肉类)、水产品 | ¥**.*万元 | *家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包 | 蔬果类、副食品类(含调料、干货、面、鸡蛋、奶类、粮油米类等) | ¥**.*万元 | *家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需要落实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
(*)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可对全部包组或单个包组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顺序进行评审,包组号评标顺序:*包→*包。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食用盐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
(*)*包组、*包组各采购*家供应商,学校建立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制度给予罚款、暂停供货资格、退出等处置。暂停供货期间,由第二中标人承担供货任务,如某包组的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按规定取消供货资格的,由学校按鹤山市双合镇小学及公办幼儿园食堂大宗物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递补确定下一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年。中标供应商若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食品行业管理的标准规定、采购文件及双方合同的约定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提前终止合同。
五、原招标文件第**页“(二)履约保证金”: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履约保证金 |
*包 | 肉类(含鲜肉类) | *****元 |
*包 | 蔬果类、副食品类(含调料、干货、面、鸡蛋、奶类、粮油米类等) | *****元 |
现修改为:
包组号 | 包组内容 | 履约保证金 |
*包 | 肉类(含鲜肉类) | ****元 |
*包 | 蔬果类、副食品类(含调料、干货、面、鸡蛋、奶类、粮油米类等) | ****元 |
六、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也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注: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修改通知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