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8-27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绩溪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安徽/宣城-2025-08-27 00:00:00

绩溪县民政局关于购买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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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绩溪县民政局决定择优选取*家有承接委托意愿的会计事务所,开展全县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专项审计)、注销资产财务清算审计和社会组织年度抽查财务审计服务,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购买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采购内容: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社会组织专项审计、注销资产财务清算审计及社会组织抽查财务审计服务收费。计划开展审计财务审计的社会组织**家,其中: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审计共**家,每审计一个社会组织费用不超过****元(包括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培训服务);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资产财务清算审计共*家,每审计一个社会组织费用不超过****元;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抽查财务审计共**家,每审计一个社会组织费用不超过****元(包括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培训)。

*.审计要求: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专项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在接受委托后**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计;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原则上应在*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计。

(*)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委托审计业务,并实行回避原则。

(*)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方要求,组织具有胜任能力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项目实施时间:自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如承接购买服务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服务工作规范符合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协议续延服务期二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具有法人或合伙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类似项目审计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获取

本次询价以公告形式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栏公开发布,投标人有意向可自行下载文件投标报价。

四、报价

*.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报价不得高于项目规定每项审计的控制价,若有一项高于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组成(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报价函(见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及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开展类似项目审计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视同无效标书。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前将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投标文件递交到绩溪县民政局三楼***室社会事务股(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号)。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绩溪县民政局询价采购联系人:方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

七、成交方法

绩溪县民政局成立评标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按报价最低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名供应商作为候选人,经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绩溪县民政局与供应商签订协议,落实购买审计服务工作事项。

八、其他

投标人对本项目询价公告内容有异议或疑问,请致电************。

联系人:徐翊宸,电话:************。


附:报价函



绩溪县民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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