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2025-08-27 00:00:00
| 项目名称 |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孙菜园村****、****等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工程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商丘市梁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相关公告 | |||
| 发布日期: ********** **:** | |||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孙菜园村****、****等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孙菜园村****、****等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省方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孙菜园村****、****等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孙菜园村****、****等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项目编号:商财采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控制价:***.******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远程异地评标:鹤壁)
*、磋商小组名单:宋相鑫, 孙慧迅(鹤壁),张琰 (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河南豫商建工有限公司
成 交 价:*******.**元大写:壹佰肆拾玖万贰仟肆佰叁拾壹元贰角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大杨集镇虞张路*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
名称: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孙菜园村****、****等道路结构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姬金飞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证书编号:豫****************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投标单位:河南豫商建工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国宇建设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省港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领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投标单位:河南永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最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 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商丘市南京东路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方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南京路与学院路交叉口中盛瑞府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商丘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南路***号
河南省方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