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二号厂区、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四号厂区答疑回复(四)(交易公告)
2025-08-27
广东/东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澄清公告)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二号厂区、康特金属制品增资扩产项目四号厂区答疑回复(四)(交易公告)
广东/东莞-2025-08-27 00:00:00
广东/东莞-2025-08-27 00:00:00
问题*:本项目二号厂区、四号厂区共需配备 * 个项目负责人,请问招标文件 *** 页的“三、授权委托书”分开拟两份,是否可以?请明确。
答:可以
问题 *:为方便区分配备人员职责,请问是否可以在“(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拟在本合同任职”填写“** 厂区 **职责”,如:二号厂区项目负责人、四号厂区项目负责人、二号厂区技术负责人、四号厂区造价专业负责人等,。
答: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