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2025-08-27 00:00:00
荆州市荆州区景明观路***号的一栋三层房屋和屋前场地承租权项目
【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
租赁底价:*.**万元/首年 |
挂牌时间:**********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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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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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期:*年 |
业 主:荆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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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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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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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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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荆州市荆州区景明观路***号的一栋三层房屋和屋前场地承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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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万元/首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荆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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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年 |
免租期 |
*个月装修期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办公 |
目前状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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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出租资产位于荆州市荆州区景明观路***号,办公楼证载建筑面积***.** **,室内有简单装修,通 水、通电等;屋前场地系混凝土与泥土混合,租赁面积***.**平方米。房屋需从荆州市公路局办公楼一楼西侧小门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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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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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荆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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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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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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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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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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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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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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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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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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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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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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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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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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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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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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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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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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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不接受联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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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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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
租赁方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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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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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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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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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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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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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年租金、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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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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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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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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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号楼*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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