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8-27 00:00:00
山东京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万股股权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山东京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万股股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资产处置单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山东京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万股股权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王法官,联系电话:************)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案涉拍卖股权已不在田家垒名下,以案涉股权现状拍卖;
*、买受人竞得股权后,需要由山东京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确认,方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从拍卖款中扣除。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优先购买权人须在****年*月**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二、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王法官)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咨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