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08-27 00:00:00
发布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发光标志、铭牌
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黄哲项目负责人:黄哲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英德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隔离网、标识牌等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 *.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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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注: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时(不含 **%),须充分说明可行的理由并作成本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设备、其他附件、配套设施/设备、包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验收、图纸、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税费、人工工资等。如没有提供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处理。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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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图片如有不清晰,投标人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两份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市新城静福路**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层办公室**号】,黄先生,************)”,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地址:英德市光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层办公室**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哲
电话:************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