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5年第十号
2025-08-19
黑龙江/大庆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2025年第十号
黑龙江/大庆-2025-08-19 00:00:00
黑龙江/大庆-2025-08-19 00:00:00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年第十号
作者: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投 诉 人:湖北宏华环境应急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编钟大道**号
被投诉人:大庆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发展路***号
- 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大庆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松嫩平原南部草原区防火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三次)”(项目编号:[******]****[**]**********)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采购人质疑回复函中引用条款不适用答复投诉人质疑问题。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不具备野外生存装备生产资质。
投诉处理决定
基于上述查证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由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产品标的需求参数设置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司法局复议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庆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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