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华港镇里华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5-08-27
江苏/泰州
变更澄清
泰州市华港镇里华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泰州-2025-08-27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华港镇里华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第*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中保洁人员要求:女性,年龄不超过**周岁(含),工作责任心强,对人和蔼,工作中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须承诺成交后提供服务的人员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女性年龄不超过**周岁(含)、男性年龄不超过**周岁(含),工作责任心强,对人和蔼,工作中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须提供服务人员近*个月任意一个月带二维码核验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采购文件第四章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中其他要求增加:保洁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履行地****年最新最低工资标准(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号))、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及比例等最新要求。最后报价时,若不符合上述要求,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谈判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如遇政策调整,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华港镇里华卫生院

单位地址:泰州市华港镇德康路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海陵区沈毅中学(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临时办事点)

联系人:阚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女士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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