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始财采决〔2025〕2号)
2025-08-27
广东/韶关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始财采决〔2025〕2号)
广东/韶关-2025-08-2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始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始兴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始兴县原中职学校校舍盘活利用改建项目(明德中学)教学设备采购(二期)(包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语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号楼世茂大道**号火炬欧亚大厦*层*****室

法定代表人:李贵君

被投诉人*:广东中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号广东丹霞农机有限公司*座综合楼四楼东边半层***(自编)

被投诉人*:始兴县教育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始兴县太平镇墨江北路**号

相关供应商:韶关市佳锦餐饮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佳锦公司)

地址: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城北路**号始兴碧桂园丹凤府*号楼***商铺一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韶关市佳锦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中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投诉的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做出如下决定:

责令本项目包号*废标。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当事人均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始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始兴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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