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08-27 00:00:00
五云村旅游(一期)休闲产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云村旅游(一期)休闲产业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投标,只有被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月**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当日公对公转账至业主指定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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