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2025-08-26 00:00:00
关于遴选全县****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相关经营主体:
按照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项目资金***万元,现就项目实施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支持奶畜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主体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
二、资金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为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符合我县奶畜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的奶农合作社和家庭牧场。其中奶牛养殖主体需取得养殖备案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优先支持开展疫病净化或生产性能测定的奶牛养殖主体;奶山羊养殖主体条件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确定。具体按照奶牛每头补助不超过***元,奶山羊每只补助不超过***元执行,单个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具体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确定,鼓励主体自有投入。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主要支持升级种植养殖设施装备,重点包括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畜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资源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兼顾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支持应用先进生产技术,重点包括精准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畜养殖融合发展,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请符合条件的相关养殖主体积极报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纸质申请书(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电话:******** ***********
地 址:武功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室)
起止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过期不再受理。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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