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教育系统-教育局2025年肃宁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8-27
河北/沧州 中标结果
肃宁县教育系统-教育局2025年肃宁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沧州-2025-08-27 00:00:00
肃宁县教育系统*教育局****年肃宁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年肃宁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被投诉人:肃宁县教育局
地址:肃宁县元礼街
被投诉人: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号振头大厦**层
当事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分为六个标段,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双盲评审)。其中,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日期为****年*月**日,中标公告日期为****年*月*日。投诉人****年*月**日提出质疑,*月**日代理公司进行了质疑答复,*月**日本机关收到投诉资料并依法受理,*月**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月**日被投诉人给本机关出据了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未发现问题,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年肃宁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一、二、三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肃宁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肃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肃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肃宁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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