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鼓楼商厦南幢107号-1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交易公告_温州市现代集团
2025-08-27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鼓楼商厦南幢107号-1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交易公告_温州市现代集团
浙江/温州-2025-08-27 00:00:00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一百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鼓楼商厦南幢***号**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第二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何明敏

来源:何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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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年 * ** 至**** * * 日开始自由报价,**** * * 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坐落地址

出租面积

(㎡)

出租用途

招租底价

(/年)

租赁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

元)

递增率

装修期

产权

情况

目前状态

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鼓楼商厦南幢***号**

**.*

商业

*.*

*

*.*

空置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在公告期满日****年**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期*个周期数。即第一个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以此类推……,直至延长周期结束,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标的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本公告未尽事宜在《资产交易合同(样稿)》中明确。

**、本公告与“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如有不一致,以“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为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上午*时起至****年**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看样时间:****年***至****年**(工作时间)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出租方咨询电话:*************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一百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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