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8-27 00:00:00
关于重新审批连江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审批连江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年*月*日以连发改复函〔****〕**号批复了连江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项目规划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重新审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原连发改复函〔****〕**号文自动失效。现就该项目重新批复如下(项目代码:************************):
一、项目名称:连江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连江县(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单位: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连江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新能源仓储库房、新能源技术研发孵化用房、生产配套用房、物联网应用基地、物流中转处理中心、园区道路、停车场、户外广告牌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九、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业主单位抓紧做好各项目选址和用地(用海)手续,按基建程序审批后,方可动工建设。
(此件主动公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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