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2025-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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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魏武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魏武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魏武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商谈
招标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成交候选人名称、报价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豪菱达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迅腾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福来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时**分
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递交纸质盖章异议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养生大道科技创新园办公大楼**楼
项目负责人:牛坤、梁思明
电话:************ ***********、***********邮箱:**********@**.***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并递交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吴主任
电话:***********
备注: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地址;
(三)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二)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三)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四)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五)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