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区少先20号街坊18栋楼下2号、3号车库转让挂牌披露
2025-08-27
内蒙古/包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包头市昆区少先20号街坊18栋楼下2号、3号车库转让挂牌披露
内蒙古/包头-2025-08-27 00:00:00

包头市昆区少先**号街坊**栋楼下*号、*号车库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包头市昆区少先**号街坊**栋楼下*号、*号车库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的车库坐落位置:包头市昆区少先**号街坊,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无书面资料,所在层*层(共*层)。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房屋用途为:无书面资料。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车库未单独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性质为无书面资料,受让方自行到国土部门了解土地权利性质,土地出让金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此标的物挂牌价中包含土地出让金。 *、本次转让车库涉及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须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车库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王学敏 *******。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本公告披露受让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车库、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其他事项说明 (*)标的资产未办理产权证书,面积为转让方提供面积,受让方应进行实地勘验和专业测量。面积发生的变化,不调整成交价格。 (*)土地取得方式无书面资料,如需补缴出让金、维修公积金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通过内部划拨取得房产所有权。 (*)本项目支持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以债权抵顶价款的方式参与,但应符合“以物抵债”规范要求: ①债权人持有有效债权,且已还款期限届满。 ②债权抵顶价款应通过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确认,并双方均同意债权抵顶交易价款。 (*)本次转让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根据现行办理不动产证的相关要求,需要房地一体,划拨土地处置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次转让房产未说明的公共(或专项)维修基金的具体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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