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8-26
江苏/南京
质疑投诉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江苏/南京-2025-08-26 00:00:00
江苏/南京-2025-08-26 00:00:00
投诉人: 广东新睿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汽车城大道**号保利天际**栋****
授权代表:黄慧娟
被投诉人: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号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伯乐中学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在政府采购指定官方媒体发布公告。****年*月**日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收到广东新睿宝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年*月*日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做出质疑不成立的质疑答复。广东新睿宝科技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投诉至我局。我机关审核后,于****年*月**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受理其投诉。****年*月**日广东新睿宝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南京市栖霞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