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08-26 00:00:00
莆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邀请函
来源:无 发布时间:********** **:**
致报价人:
我单位对莆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招标项目
莆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二、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监理的主要范围包括:莆田市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项目全过程监理,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项目协调等工作。参与项目的调研和梳理、系统集成,设备和系统软件购置、安装调试、系统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培训、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系统移交,相关项目会议的组织、记录,项目文档的起草、归档、移交等管理工作;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协助采购单位对项目各方的工作协调、督办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及需提交资料的要求
项目监理服务响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交资料的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代表亲自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授权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三)投标人须具备工业与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主管部门或其认可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具有相应的信息系统建设监理经验,近三年内,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经验,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监理合同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四、投标报价
(*)投标限价为:*.*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上午**时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上午**点
八、开(投)标地点:莆田市卫生健康委会议室***室
九、其他事项: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地点:市卫生健康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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