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湖南省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
2025-08-26
湖南/娄底 中标结果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湖南省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
湖南/娄底-2025-08-26 00:00:00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的湖南省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排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娄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湖南省天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排查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

*、项目内容:全面调查湖南省涟源市(区域含有*个历史遗留有色金属矿固废(废渣)**个煤及煤矸石类固废(废渣))、双峰县(区域含有*个历史遗留有色金属矿固废(废渣)**个煤及煤矸石类固废(废渣))及周边*公里范围内存在农用地、灌溉水等污染现状,通过全面调查典型区域固废(废渣)的位置、数量、固废和其浸出液及周边*公里范围内的农用地、灌溉水等污染情况,掌握矿区内污染源分布和扩散范围,以及对土壤、灌溉水等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下一步涉镉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在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和对策;全面调查排查娄底市涟源市、双峰县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污染源,查明固废(废渣)和其浸出液的位置、数量、污染物类型及周边农用地污染状况等内容,以及对周边*公里农用地的灌溉水、沉积物(底泥)等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涉镉等重金属矿山固废对周边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并建立涉镉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废整治清单,为开展涉镉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废污染源源头防控、修复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和建议措施。

供应商*承担内容: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负责项目技术指导、内部质量控制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整体成果集成工作;配合开展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排查工作。

供应商*承担内容:负责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排查整体工作;负责涟源市、双峰县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山固体废物调查排查成果集成,支撑项目整体成果集成;接受牵头单位的技术指导,执行牵头单位内部质量控制要求。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杨兵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仟壹佰陆拾伍万捌仟元整(含税)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叁佰肆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其中向供应商*: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壹佰零伍万元整;供应商*:湖南省天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元,大写:贰佰肆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

分期付款:根据已完成的成果文件,经专家评审和采购人确认后,按已完成服务工作量金额的**%支付进度款,剩余合同款全部验收合格且经采购人内部审核机制完成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供应商*、供应商*根据最新税法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后,采购人方办理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涉及政府财政审批的,具体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批时间为准。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出具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且项目验收合格。

*、地点湖南省娄底市。

*、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约。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方式:一般性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和采购人审查。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娄底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真:************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环保街**号 址:

乙方*:(公章)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

真: ************

行: 中国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号: ************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号

*:(公章)湖南省天宇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

真:

行:工行娄底市耕塘支行

号: **** **** **** **** ***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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