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08-26 00:00:00
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宇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零元(*.**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第一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食堂采用招租模式,中标人负责食堂经营,自负盈亏,并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负责为就餐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远(组长),韩军峰,王锁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北京师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栋二单元一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教育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方式:徐校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师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郡王府小区**栋二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华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