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20号)
2025-08-26
天津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5〕20号)
天津-2025-08-26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智能标准化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华讯智联(山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北西宫南二巷建总宿舍*号楼*单元***

被投诉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

被投诉人*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号津兰大厦*****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只提供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限制招标文件只能现场获取会增加潜在投标人的获取成本,构成对非本地投标人的不公平待遇。

*.质疑答复函只有代理机构回复并加盖公章,缺乏采购人加盖公章。

*.本项目更正公告,更正的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没有明确量化需求指标。

*.违规问题未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地点信息管理、*.*实验室**展示、*.*.*系统内置专业题库”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违规问题未更正,关于保修时间评价的评审因素不合理、分值不合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被投诉人*委托,被投诉人********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万元。*******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天津市基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