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2025】4号
2025-08-26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2025】4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08-26 00:00:00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5-08-26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泰财采投处【****】*号
作者: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泰来万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
被投诉人: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被投诉人:泰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泰来县泰来镇繁荣街***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编号:[******]****[**]********)”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中标单位中小企业声明造假。原企业声明是本公司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山西新源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中标单位声明是 *.(*%春雷霉素),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山西新源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与资产 人数完全不对,本公司提交了证明材料但是还是被驳回。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的情形。据此,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泰来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