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3.6亩出租项目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2025-08-26
河北/石家庄
中标结果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3.6亩出租项目成交公告交易公告
河北/石家庄-2025-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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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亩出租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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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亩出租项目交易机构: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坐落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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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四至情况说明 | 东邻刘双杰、西邻道、南邻刘连发、北邻道 | ||
挂牌开始时间设定 | ********************** | ||
挂牌方式 | 单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 | *.* |
挂牌单价 | 元/年/亩 | 流转期限 | * 年 |
挂牌总价 | **** 元 | 土地性质 | 耕地 |
土地流转用途 | 农业 | ||
权属证明到期日 | 长期 | 权属证明 | 其他 |
权属证明编号 | **号地 | 资产和资源性质 | 集体 |
合同解除后的土地复垦要求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流转用途为耕种,挂牌价格均为***元/年/亩。受让方条件:只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名。**号地*.*亩地块竞价保证金为****元;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不能转为竞得人租赁费。租赁年限均为*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租给新承包方后,由原承包方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自行清理(期限为****年*月**日)恢复地貌,如到期拆除不完则视为原承包方自愿放弃,该附着物由村委会处理。 详细约定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如对标的有疑问,请到乡政府或村委会咨询)。 本次竞价会采取三轮竞价,按照“谁的竞价款高,谁竞得”的原则,每次竞价增价金额为每年每亩**元或**元的整倍数,竞价款上不封顶报名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事先了解出让项目合同具体条款。报名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办理意向登记后,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全部信息情况及有关瑕疵,并自愿接受出让方提出的全部受让条件和有关要求。 意向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期内请到(开户行: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账户: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带交款回执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到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填写竞价资料。报名人应当在公告期间按公告要求报名并领取填写竞价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未交纳竞价保证金和未领取填写竞价文件资料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报名地址: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乐市南环路易福苑小区底商)电话:***********;村委会电话:***********(合同详细条款请咨询村委会,了解合同条款现场勘查后,方可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点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出让方信息
出让方名称 | 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村民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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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 |
注册地(地址) | 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郭村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辉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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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其他竞价方式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否(不放弃)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 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其它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出让方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流转用途为耕种,挂牌价格均为***元/年/亩。受让方条件:只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名。**号地*.*亩地块竞价保证金为****元;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不能转为竞得人租赁费。租赁年限均为*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租给新承包方后,由原承包方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自行清理(期限为****年*月**日)恢复地貌,如到期拆除不完则视为原承包方自愿放弃,该附着物由村委会处理。 详细约定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交易中心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产权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如对标的有疑问,请到乡政府或村委会咨询)。 本次竞价会采取三轮竞价,按照“谁的竞价款高,谁竞得”的原则,每次竞价增价金额为每年每亩**元或**元的整倍数,竞价款上不封顶报名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应事先了解出让项目合同具体条款。报名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办理意向登记后,即视为已了解标的全部信息情况及有关瑕疵,并自愿接受出让方提出的全部受让条件和有关要求。 意向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期内请到(开户行:新乐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账户: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带交款回执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到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填写竞价资料。报名人应当在公告期间按公告要求报名并领取填写竞价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未交纳竞价保证金和未领取填写竞价文件资料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报名地址:新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新乐市南环路易福苑小区底商)电话:***********;村委会电话:***********(合同详细条款请咨询村委会,了解合同条款现场勘查后,方可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点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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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新乐市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 |
特别声明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意向方如对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