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
2025-08-26
福建/三明
变更澄清
【市本级-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答疑纪要[第(1)次]
福建/三明-2025-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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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海绵化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代理联系方式修改为:*************、********。
*、原招标文件第*章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要求修改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人”。
*、原招标文件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在“*.承包人”中*.* 履约担保删除“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条款。
*、原招标文件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在“*.发包人”中增加如下条款: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签约时约定。 |
本补充通知*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