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8-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德阳校区学生公寓(*、*栋)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源计算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南三环路四段***号*层
被投诉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德阳市嘉陵江西路*号(成都校区曹家巷**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万寿桥**号附**号*栋附***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启泰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金鸡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学生公寓(*、*栋)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主要标的信息”一栏未依法公示报价明细表。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数据与其其他项目中响应数据完全不吻合,存在数据造假行为。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未“按照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制作提供的样品”进行符合性审查,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样品进行独立评审。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对实物样品评审打分受到干扰,倾向中标供应商,存在不公平公正。
投诉事项*:评审专家对我公司实施方案存在未按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条的规定,终止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略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