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6 00:00:00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营养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营养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
原评分因素 |
原评分标准 |
修改后的评分因素 |
修改后的评分标准 |
管理体系认证(*分)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绿色餐饮服务认证证书; (*)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级); 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分。 备注:… |
管理体系认证(*分)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下列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体系认证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认证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认证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计分。 |
投标人业绩(**分) |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个公共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养老机构、政府、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业绩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个三级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业绩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具有营养健康食堂成功创建业绩的(以创建成功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和官方网站公示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得*分,此项满分*分。 备注:… |
投标人业绩(**分) |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个公共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养老机构、政府、企事业单位等)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业绩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提供*个三级医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业绩的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具有营养健康食堂成功创建业绩的(以创建成功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和证明材料),得*分,本小项满分*分。 备注:(*)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同一业主单位的业绩只计分一次。 (*)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就餐人数等评审因素的,须另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人员配备(**分) |
*、项目经理(*分) (*)工作经历:具有医院食堂服务管理经历,达*年得*分,每增加*年加*分,本项满分*分。 (*)具有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证和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分;具有二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和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本项目拟配备厨师长(一名)(*分) (*)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中心颁发的质量安全总监证书的,得*分。 *、本项目拟配备面点师(一名)(*分) (*)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具有一级西式面点师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食品安全总监(*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可技术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总监证书的,得*分。 *、营养师(*人):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分。 备注:… |
人员配备(**分) |
*、项目经理(*分) (*)工作经历:具有医院食堂服务管理经历,达*年得*分,每增加*年加*分,本项满分*分。 (*)具有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证和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分;具有二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和全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分。本项满分*分。 (*)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本项目拟配备厨师长(一名)(*分) (*)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本项目拟配备面点师(一名)(*分) (*)具有一级中式面点师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具有一级西式面点师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分。 *、食品安全总监(*人):具有食品安全总监证书的,得*分。 *、营养师(*人):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拟配备人员缴纳的自****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投标文件中配备项目经理、厨师长、面点师、食品安全总监、营养师须由不同人员担任,如兼任,涉及到的相关评审项不得分。 (*)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业主方的书面证明材料。 (*)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所有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私自更换,确需更换面点师,食品安全总监,营养师,必须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才可更换资质不低于本次投标承诺的人员,并不退还每人*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招标人要求更换面点师,食品安全总监,营养师,同样不退还每人*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厨师长,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才可更换资质不低于本次投标承诺的人员,并不退还每人*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招标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厨师长,同样不退还每人*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
企业荣誉(**分) |
*、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运营的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类荣誉:省级的得*分,市级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上述同一奖项只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得*分,此项满分*分。 备注:… |
企业荣誉(**分) |
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运营的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党政机关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得*分,市级、县级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其他条款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