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6 00:00:00
****年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年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年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设备及车辆配备”第一项内容更正为“一、供应商为项目配备下列仪器设备:(*)明渠流量计;(*)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上述设备每提供一套(或台)的,得*分,满分**分。注:(*)同一种设备仅计取一次,不累计计分;(*)如自有设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租赁设备: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经磋商小组评审,上述设备若名称不同但功能类似的,也予以认可。”
*、原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业绩评价”内容更正为“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供应商业绩中,被所服务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评价为正面评价(如:优秀、好评、合格等)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反馈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同一业绩获得多个业绩评价的,仅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报价,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
*、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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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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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