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8-26 00:00:00
包河区********号及********号地块景观工程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号及********号地块景观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包河区********号及********号地块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重要提示——(二)施工管理要求中第**条修改为:“**.道口顺接工程及道口开设等相关手续办理,与周边所有市政道路顺接,以及小区内各路口、单元口、坡道、微地形及有高差地方的衔接,具体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后综合考虑报价,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再调整,并确保移交验收。”。
二、投标人疑问部分:
*.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提供不低于****万元的室外附属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我公司业绩属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但是中标网址和截图是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内容明确公司名称:业绩有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是否符合该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回复:“中标候选人网址及查询截图”可视为“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公司业绩为景观绿化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此业绩类型符合文件要求。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请问:退休人员无需缴纳社保,我公司提供退休人员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我单位提供的业绩查询网址为中标候选人网址及查询截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无中标结果网址及查询截图,请问是否认可此业绩?
回复:“中标候选人网址及查询截图”可视为“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
联 系 人:王帅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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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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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