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8-26 00:00:00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限价(元):******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 〕***号)文件执行。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表自制,需包含:项目名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报名日期等,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条件中资料***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开标地点: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区东大门灵白路**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米
联系方式: 郝彩霞***********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枣园湖畔*区东门灵白路**号
联系方式:徐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蓉
电话:***********
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