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08-26 00:00:00
高新区毓秀路与梅花村路交会处南侧居住项目监理高新区毓秀路与梅花村路交会处南侧居住项目监理(***********************)第*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高新区毓秀路与梅花村路交会处南侧居住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主管部门的招标文件备案意见,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所有涉及“提供****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均修改为“提供****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工程重难点分析(*.*)”条款修改为“工程重难点分析(**.*):根据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的清晰程度、准确度进行评审:*级:**分;*级:*分;*级:*分;*级:*分;*级:*分;*级:*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合理化建议(*.*)”条款修改为“合理化建议(*.*):根据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级:*分;*级:*.*分;*级:*.*分;*级:*.*分;*级:*.*分;*级:*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企业信用(*.*)”条款修改为“企业信用(*.*):投标人的监理类“综合类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诚信专项分值<***分的不得分;***分≤投标人的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分;***分≤投标人的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分;投标人的诚信专项分值≥***分的得*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级,诚信分值计为***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企业表彰(**.*)”修改为“同类别工程获奖(**.*):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理相关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提供一项得**分;获得地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理相关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最高级别奖项。(上传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以采信;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记载的颁发时间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其他监理人员职称(**.*)”修改为“其他评审因素(**.*):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每增加*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分,此项最多得**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国家注册监理注册执业证书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提供****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支付酬金第一条修改为:
①监理费以每季度完成施工进度款为基数,暂以监理费中标价与概算建安金额(*****万元) 的比值为监理费率计算监理进度款,支付比例为**%,每季度初支付上季度监理服务费。
季度监理费支付金额=本季度审定施工进度金额*(监理费中标价/概算建安金额(*****万元))***%。
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答疑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区沿江大道***号福江铭座**楼
联 系 人:郑凤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三峡云计算大厦*座**楼
联 系 人:郑瑞、覃文正、官斌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