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5-08-26 00:00:00
攸县水资源配置优化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攸县水资源配置优化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攸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攸县水资源配置优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首次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权出让年限**年。
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权出让年限**年。
更正内容*:第五章采购需求*、特许经营范围: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涉及*座水库,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为攸县丫江桥镇皮佳如水库、莲塘坳凉江水库、渌田张家冲水库特许经营权,政府应确保其任何部分在合作期间不再被授予其他人。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接收、运营、维护、移交,并享有获取原水水费的权利。
(原水的价格须符合国家、省、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制定价格必须报采购人审批同意。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动,特许经营方须及时制定符合规定的原水价格并报采购人重新审批同意)。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移交期暂定为* 个月。合作期限暂定为 ** 年,自项目公司向水厂正式供水起始日起算。(合作期内, 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新政策性文件实施,对项目的合作 期作出新的强制性规定,则合作双方可就合作期另行协商,以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现更正为:*、经营范围:项目经营期内,本项目涉及*座水库,由中标社会资本在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提供原水供水服务。本项目经营权为攸县丫江桥镇皮佳如水库、莲塘坳凉江水库、渌田张家冲水库经营权,政府应确保其任何部分在合作期间不再被授予其他人。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接收、运营、维护、移交,并享有获取原水水费的权利。
(原水的价格须符合国家、省、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制定价格必须报采购人审批同意。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动,经营方须及时制定符合规定的原水价格并报采购人重新审批同意)。
更正内容*:第五章采购需求*、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存量工程包括攸县丫江桥镇皮佳如水库、莲塘坳凉江水库、渌田张家冲水库特许经营权,为保证项目的整体运营效果,提高运营效率,结合项目性质,本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现更正为:*、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存量工程包括攸县丫江桥镇皮佳如水库、莲塘坳凉江水库、渌田张家冲水库经营权,为保证项目的整体运营效果,提高运营效率,结合项目性质,本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更正内容*:第五章采购需求三、移交:在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符合移交标准的项目资产及其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攸县水利局。同时,在项目运营期间所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随项目整体移交给攸县水利局。
现更正为:三、移交:在项目经营权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符合移交标准的项目资产及其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攸县水利局。同时,在项目运营期间所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随项目整体移交给攸县水利局。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谈判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攸县水利局
(*)地 址:攸县发展中心*楼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京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广场二单元**** 号
(*)联系人: 陈女士、彭女士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