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 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120-6号房屋
2025-08-26
重庆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市外】 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120-6号房屋
重庆-2025-08-26 00:00:00

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号房屋

【信息时间:**********】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关于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 ***** 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为石河子市北泉镇北泉路 *****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石房权证市字第 ******** 号 、石房权证市字第 ******** 号;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总层数*层,标的物位于****层;建筑结构:混合结构;建筑年代:****年;发证时间:****年*月**日;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为简单装修,室内有给水、排水、电照、暖气、燃气、通讯。
标的物东至光明路,西至北泉路,南至乌伊公路,北至南京路。距北泉文化广场 ****米,距街心公园约****米,距北泉镇医院****米,距总场北泉镇第一小学****米,主入口临北泉路,为主干道,临路状况较好,道路通畅。(详见评估报告)
注:(*)该标的物有抵押。
(*)经调查,该房产物业费结清至**年*月;电费结清至**年*月;水费欠费情况不详,**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共计欠缴暖气费*****.**元。(该数值仅供参考,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机构查询,以实际查询的结果为准)
(*)标的物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欠费均由相关收费部门自行向原权利人收取,该部分费用不作为优先债权从拍卖成交款项中支付,由相应主体自行向相关权利负担人追偿,并不能因上述事宜阻碍买受人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请自行咨询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服务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持税款发票到法院退款,请买受人在签收到执行裁定书后**天内进行过户、缴税、退款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款的,产生不良后果或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天内即****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金苑(兵团)支行; 账号:***************************)
*、网上报名及竞买方式:教程*****://***.********.***.**/**********.****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 *********** 刘助理
技术咨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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